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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贯彻落实《安全生产法》、《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》、《山东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进一步提高全区农机安全生产水平,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,近日,济南市长清区政府下发通知,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创建“农机安全村”活动。
通知指出,创建活动从8月初开始到12月上旬结束,分三个阶段进行:一是宣传发动阶段。利用各种形式,广泛宣传开展创建“农机安全村”活动的目的和意义,并对辖区内农业机械的分布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,制定实施方案。二是组织实施阶段。建立健全村级农机安全管理组织、制定出各项农机安全管理制度、开展丰富多彩、形式多样的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、积极为农机手提供技术和致富信息等各项服务。三是检查验收推荐阶段。区政府将对各乡镇推荐的"农机安全村"进行抽查,选择一批效果好、成绩突出的推荐到市农机办进行表彰。
通知要求,在此次活动中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:
(一)加强领导,落实责任。区政府成立创建“农机安全村”活动领导小组,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和协调。各乡镇政府也要成立专门的领导班子,明确任务,落实责任,把这项活动抓紧抓好。
(二)精心组织,确保实效,各乡镇政府、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,精心组织,周密安排,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。要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参与意识,注重实际效果,避免形式主义。同时,严禁以开展活动为由,增加收费项目,提高收费标准,增加农民负担。
(三)转变作风,强化服务。各乡镇政府、区政府有关部门要以"三个代表"重要思想为指导,从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,转变工作作风,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和农业生产第一线,培训办证到乡村,年审检验到村队,维修服务到田头,宣传动员到农家,切实搞好各项服务。(信息来源:省监理站) |